弗洛伊的奥勒之刃泛起金光刹那,她已冲向冒险者集团。斩落最前排冒险者首级后,又与附近敌人展开厮杀。
“别怂!就算是奥义大师也并非无敌!像对付怪物那样慢慢来,稳扎稳打地进攻!”
冒险者们忽略了一件事。
身经百战的弗洛伊比起单打独斗,更擅长以一敌众。冒险者们挡不住弗洛伊的降魔之剑,接连倒下。
“战争疯婆子!去死吧。”
斯卡蕾特低头躲过瞄准脖颈的飞刀,从腰间抽剑刺向刺客。刺客敏捷后撤拉开距离。
“…有两下子。”
“早料到了。您以为我遭遇过多少次暗杀?”
“大概五次左右?”
“您是第124个。”
“哈。少虚张声势。123个刺客都奈何不了你?刚才反击不错,但还不够危险。”
“是呢。毕竟我只是个骑士,肉体锻炼程度平平。不过要杀刺客,倒不必非得有骑士级别的武力。”
“那你是怎么从123个刺客手里活下来的?用了魔法不成?”
斯卡蕾特从怀中掏出某物。刺客眯起眼睛。因为他不清楚斯卡蕾特手中所持何物。既然感知不到魔力波动,那便不是魔法道具。
“我不会使用魔法。那123名刺客只是无知罢了。就像现在的你一样。”
砰!
枪口喷出火舌。子弹精准贯穿了刺客的眉心。
对枪支一无所知的刺客甚至来不及反应。不,应该说根本无法反应。当枪声响起时,子弹早已嵌入他的前额。
从枪口对准的那一刻起,刺客的命运就已注定。
斯卡蕾特转过头。弗洛伊那边的战斗不知何时也接近尾声。
“弗洛伊。附近应该藏着恶魔。透明恶魔基格莱的能力,只能让附近生物透明化。想必它自己也处于透明状态。”
“明白。既然确认存在,就能通过气息追踪并击杀。”
“若留活口后患无穷,务必斩草除根。”
三十分钟后。
弗洛伊从灌木丛中揪出并击杀了身高仅50厘米的侏儒恶魔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“正面城门已破!敌军阵脚大乱!全军冲锋!魔法兵团继续集中火力摧毁城门!”
梅丽莎用尽全力喊道。
她的命令迅速传遍整个反叛军。原本对战争态度暧昧的反叛军开始转变。他们的士气不仅高涨,简直要冲破天际。
尤金·普鲁克斯和斯卡蕾特用鞭子与胡萝卜管理军队——鞭子是恐惧,胡萝卜是掠夺。
梅丽莎不同,她用纪律与信念统率军队。